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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斯認為,既然齊總裁沒有把話說死,那就相當於在隱晦地表達,這事還是可以繼續談。
然而!
自己的許可權就這麼大,即使再往下談,也不可能再進一步了。
唯一可選的方法就是,讓上峰參與此事的決斷,直到徹底搞定為止。
那麼,問題來了。
這些個臃腫大佬全都蝸在祖國裡享福,遠水解不了近渴,除非自己回國作出上稟。
可麻煩的是,自家的這些艦船全都慢如蝸牛,來回到達一趟,最起碼也需要兩年多的時間。
真到時候,黃花菜都涼透了。
談生意,講究的是打鐵趁熱,一股腦地把事情玉成,倘若磨磨嘰嘰、懸而不決,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徒增變數。
所以,這件事絕不能拖到三年之後才定,必須要現在就討個說法。
瓊斯不愧是善搞外交的靈動人,不過須臾之間,他就琢磨出了一個精的辦法。而這個辦法,最起碼可以節省一半甚至以上的時間。
即,何不邀請齊大總裁前往大不列顛進行國事訪問呢?
這個理由富麗堂皇,且也符合建交國間之的交往禮儀。
這樣操作,不僅避免了自己的來回奔波,還創造出了她和自家國王免談的機會,可謂是一舉兩得。
而更為巧妙的是,在談生意時,己方完全處於東道主的有利位置,於時於勢來說,都不可能退讓吃虧。
於是,瓊斯笑笑道:“既然齊總裁不願意外售大煙,瓊某自然也不能奢望強求。俗話說的好,買賣不成仁義在,即使沒有生意上的往來,咱們兩國依舊可以友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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