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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炯的自辯稱得上是有理有據,也很符合思維邏輯,但是,齊譽偏不這麼認為。
這個鍋必須有人背下,否則,自己醞釀的計劃就沒有藉口展開了。
也只得委屈一下他了。
故,齊譽臉色一拉,厲聲斥道:“謝炯的證詞不足以為己自辯,本府依舊認為,他就是此造謠案的始作俑者,所以,他必須承擔其該負的後果!”
那,又是什麼樣的後果呢,嚴不嚴重?
且看宣判:
“謝炯,你編造假案戲弄上官,實在是膽大包天,肆意妄為!若不嚴懲實難平本府心頭之恨!來人!摘去他的烏紗,杖責二十,哦不,杖責十大板即可,然後收監在牢,待上報至省府按察使得到批覆後,再做終判!”
“齊大人,我冤枉……真是冤枉的呀……”
唉,你就別嗷嚎了,即使你喊破喉嚨,這個鍋也得背呀!
放心,那十大板子我會讓行刑者點到為止,不會真的要你命的。
就這樣,比竇娥還冤的謝炯直接被摘去了烏紗帽,在享受過了一頓‘小刑伺候’之後,就住進了縣衙刑房的大牢裡。
而旁觀的各房屬吏們則是你看我、我看你,臉上盡是驚駭和愕然。
不是吧,案子還能這麼判?
也太草率了點吧?
官場上有傳言說,齊大人作風硬朗,出手武斷,脾氣也不是一般的火暴。說他在去年文昌縣的一次視察中,就曾因被惹惱怒而當場革了一個縣令的職,如今來看,這則傳聞可是一點都不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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