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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初審結束之後,齊譽就匆匆趕去了官宅的書房,準備起草需用的文書。
此事宜早不宜遲,越快越好。
是呀,萬一庸王得了個啥急病,一命嗚呼了,自己豈不是百喙莫辯?
最主要的是,浪費糧食。
這次的文書共分為是兩道,其中一道是上呈給天子的奏章,另一道則是送去刑部的公文。
先說呈給皇帝的這一道。
此文主要是針對庸王,齊譽故意避開屯門海戰隻字不提,單說庸王掠奪瓊州商船而殘殺無辜,正巧被自己拿了個正著,故,奏請示陛下聖裁。
庸王跑去瓊州掠奪?
說反了吧?
齊大郎的臉皮厚,絲毫不以為意。
至於庸王豢養假倭、雄霸一方的那些事,齊譽也是半句沒提。這些個勾當,自有陸博軒上奏重參,用不著自己跟著瞎摻和,若說的多了,還有可能會得罪宗室的那幫人,何必呢?
既然陛下有心要拿庸王開刀,那就代表著他心裡有數,自己說不說,結果都是一樣的。
關於石遜的案子,定然會他判個斬首之刑,按照律法上的流程,但凡是死刑案,都要報備至朝廷的刑部,待得到批覆之後才能秋後問斬。
這屬於是走流程的事,雖然有些繁瑣,但不能少。
之後,齊譽又起草了一份特別的文書送給省府的陸博軒,將活捉庸王的‘結果’告知到他,至於其中經過他想怎麼補充,那就是他自個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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