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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訴狀不難看出,被告人石某是個品德敗壞之輩。
他還秀才呢,簡直是枉捧聖賢書!弒父、虐妻、害子,哪一樣不是禽獸之事?
尤其是,對葉氏的遭遇,齊譽更是有著切身的體會。想當初,娘子在生齊霄時,就是因為外傷而導致了小產。當時,母子二人全都命懸一線,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茫然無助的自己,只得像個懦夫一樣跪倒在神佛面前。
雖說這件事情過去了數年,但至今想起來仍是心有餘悸。
或許是受這種情感的影響,在潛意識裡,齊譽不假思索地站到了葉氏的這一邊,當然,道德上他也應該如此。
“被告人現下何在?”
“他……不願來……”
喝!架子不小!還不願意來?
這事你說了算?
倏然間,氣氛就冷了下來。
最近的齊大郎本就黑瘦,現在再將臉色一拉,活生生的就一齊青天。
呃,似乎還差一個月牙~~
葉氏見他的‘官威磅礴’,條件反射似的嚇出了一個寒顫,一頓後,忙把後面的未說完半截話吐了出來:“回青天大老爺,那人是不願與奴家在婚姻上拆分,所以才故意拖著不來。”
哦,明白了。
這是故意的避而不見。
就律法上來說,如果被告人不在,主審官一般都不會武斷進行判決的。最起碼,也要等到被告和原告人都到齊了,才好做出評判。
打官司嘛,素來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怎麼可以單聽一面之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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