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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生意人被押解到了旅店所在地的縣太爺大堂下。
因為店老闆在凌晨時分發現被人殺了。
旅店老闆娘報官,懷疑是他們三個殺的。
縣太爺接到報案,便立即派出官差將把他們捉拿歸案。
他們三個被帶回來後,果然看到個個都身上佩戴著一把刀。
把他們的刀收繳上來一看,其中一個叫毛九的刀上血跡猶在。
毛九本人看到自己刀上的血跡,也是嚇得當下面如土灰,顫抖的站立不穩了。
那樣子好像也是剛剛發現自己刀上的血跡。
縣太爺立即讓仵作查驗,發現刀上的血跡範圍,剛好與死者店主身上的刀口吻合。
縣太爺當下認為這鐵證如山,這案子做實了,兇手是這三人無疑。
可是,這三人都口口聲聲喊冤,拒不招認。
現太爺怒了,這,這些刁民,分明罪證確鑿,鐵證如山的事還要抵賴?
來呀,大刑伺候,三人扛不住重刑,只得招認了。
三人被判處死刑,秋後執行。
可是,案子報到上面審查,上面發現尚有疑點,證據不足,駁回重審。
這就兩年過去,毫無進展,成了懸案。
..........
胖子楊慧聰又深吸一口氣,提了提神,開口叫道:
“來人,將一干人犯全部帶上堂來。”
三位裁判兼陪審官和楚瑜都齊刷刷的看向了胖子。
這傻孩子真是沒審過案子,一下全部都帶上堂來?亂哄哄的怎麼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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