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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點這麼多你吃的完嗎?”侯旭琳神色古怪的看著他。
江南衝七姐擠了擠眼,壞笑著說道:“咋地,怕我吃太多,養不起我?”
“誰要養你了,沒個正行!”侯旭琳經常跟嫌犯打交道,這種玩笑不算什麼,有些老油子說起葷段子比這下流多了。
見她不認賬,江南說了句等我一下,便走出店外,從大姐的後車廂裡拿出行李箱,然後翻箱倒櫃的找出了一本日記本。
這是侯旭琳當年送給他的“定情信物”。
當時老道士來到孤兒院,一眼就相中了江南,要把他帶走,其他七個姐姐都捨不得他,侯旭琳就把自己的日記本送給了他,做為紀念。
不過在江南這裡,可不是這麼想的,七姐當年可是口口聲聲說過要嫁給他的,當然得劃到定情信物一欄裡啊。
拿著日記本,江南大步回到桌邊,問她:“七姐,還記得這個日記本嗎?你可是在裡面寫明長大後要嫁給我,做我媳婦的,是不是想賴賬?”
侯旭琳看到紙業泛黃,封皮上印著HelloKitty的日記本,頓時紅了眼睛:“你……你還留著呢?”
“那當然,我江南可是憑證據找媳婦,這裡面有你的親口承諾,當然得好好儲存著。”
他眯眼笑道:“七姐,你當年說的話,現在還認不認?”
“那都…那都是十幾年前的事了,那時候還小,現在……”侯旭琳心中還儲存著童年時的美好,雖然心裡已經賴賬了,但是嘴上卻沒明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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