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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芙蓉的,是她的好友寶嘉。
從小在帝都長大的寶嘉,有北方妞的大大咧咧和豪爽,高中時轉學到老林家所在的煙雨小縣城,蓉城多銀杏和木芙蓉,天長地久,寶嘉比林洛然這個土生土長的蓉城人還要喜歡芙蓉花。
寶嘉初當珠寶設計師時,曾說要拿鑽石做朵芙蓉花出來,才真是永不凋謝的美。但當時她不過是小有名氣,華夏又颳著“國外月亮比國內圓”的怪風,她們這些本土設計師不夠受重視,芙蓉花之美,在於白與粉的漸變層次,需要大量的粉鑽,以寶嘉當時的名氣,福滿樓不會支援她搞這種小眾設計的——在精明的商家眼中,方便售賣的戒指項鍊鐲子耳環,至多再加上一個胸針,才是最大的潛在消費品。
林洛然也沒想到,有一日會在遙遠星空的彼岸,看見寶嘉的設想被人不惜成本,完美實現。
從胖子,也就是三王子口中,林洛然得到了一個確切訊息,王室確實有一個叫曼佳。諾蘭的女設計師,十分神秘,連他們這些王室成員也沒見過。
傳承了若干年的貴族,名字的字首長的能叫林洛然這樣的修真者都頭疼,去繁為簡,胖子的一般都自我介紹叫“溫莎。朱迪斯”,很娘氣,和他在飯桌上披靡的氣概很不相襯。
雖然名字娘,但朱迪斯畢竟是一個男性,平日裡對女子用得珠寶完全不感興趣,林洛然也從他嘴裡套不出什麼有意義的線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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