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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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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肉和狗肉差不多,非常好吃的,但是狼的下水就……

人們常說:狼心狗肺,比喻那人太壞,其實也是吃不得的意思。

但是鍾志祥吃了,他一個人吃。

楊琳是大胃王,一頓要吃兩斤左右的肉,不到三十斤的一匹狼,差不多被楊琳一個人在五六天的時間裡吃完。

鍾志祥都沒有正兒八經地吃過一塊。

有時候,鍾志祥看見楊琳丟在地上的狼骨頭,上面沒有啃乾淨,骨頭上還帶有一絲絲肉。

鍾志祥便撿起來,放在火上過過火,然後把上面的肉磨乾淨……

每天就吃狼下水的鐘志祥,還要裝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給楊琳看。

“祥祥,狼下水好吃嗎?”

楊琳把狼肉一個人吃得差不多了,又想划算鍾志祥的狼下水。

這天她看見鍾志祥在烤狼腸子,烤得開花冒油的,她有點嘴饞。

鍾志祥答道:“好吃。”

“那我要吃一點。”

鍾志祥扯斷一節,遞給了楊琳。

楊琳吃了一口,馬上呸呸呸全吐在地上。

楊琳皺著眉頭:“怎麼一股狗屎味啊?狗屎沒洗乾淨你還吃。”

“狼腸子就這個味,平時吃的豬場粉,不也有一股味嗎?”

“那我不要,太難吃了,你也別吃了。”

鍾志祥苦笑:“我不吃這個吃啥呀,肉都被你一個人吃完了。”

“對不起,祥祥,我還以為狼腸子比肉好吃呢。”

“現在知道了吧?”

“嗯,祥祥,我要抱抱。”

楊琳又撒嬌了,鍾志祥哪敢和她抱抱,人再理智也有糊塗的時候,再冷靜也有衝動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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