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會就是正在處物件的男女一起出去玩,培養感情的意思。”原芯忘了七十年代應該還沒有“約會”一詞。
沈皓想著自己明天的確要帶她去縣城逛逛,於是點頭道:“那就是約會了。”
因為明天要去約會,原芯心情很興奮,一大早就醒了。
她洗漱完就回房間換衣服,可翻箱倒櫃的就那麼兩套,實在是穿哪套都是一個樣,只能挑了一套看上去比較新的。
原芯看著鏡子裡的自己,肥大的衣服跟褲子,真的毫無美感可言,好在她的臉能看,一頭黑色的長髮也長得烏黑順滑,紮成兩條麻花辮搭在胸前,依然是鄉里一枝花。
難得去一趟縣城,原芯得帶上家當去買買買,否則這錢也沒用。
她正把東西往斜挎包裡面塞,突然聽到外面咚咚咚的聲音,她走出去一看,只見胡春麗從雜物間裡面把農具搬出來。
“媽,你幹嘛了?”
胡春麗手中動作不停,說:“我聽說咱們前溪公社從今天開始,組織各大隊下面的生產隊社員挖河裡的淤泥,一來疏通河道,二來把挖出來的河塘泥賣掉。這個挖土也能掙工分,跟搬鞭炮一樣多,我要去。”
原芯看著胡春麗才剛消腫的腳踝,立刻說:“你的腳還沒好利索,過兩天再去吧。”
“沒事了。”胡春麗堅持,“整天坐著不動,我得讓腳動動才能好得快。”
這不是歪理嗎?原芯哪裡不知道胡春麗是心疼挖土比做鞭炮多出來的三個公分。她輕嘆一聲,轉身回了自己的房間,很快又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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