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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我想換個親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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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算是比較貴的水果了,不過街上人多,來來往往十分熱鬧,李時初擺出來的櫻桃又大又紅水靈靈的,品相極佳,因此才剛擺出來沒多久,就有人上前問價。

因為是自己伴生空間裡的出產,她並沒有把櫻桃定價得太高,有人問過價格之後嫌貴沒買,但之後上前問價的大多數都買了,所以很快,她揹簍裡的櫻桃就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減少,一個多小時之後,櫻桃就已經全部賣完了,李時初手裡就有了三千多塊錢。

她從家裡出來的時候手裡頭可是一分錢都沒有的,原主叔叔嬸嬸連她的口糧都要剋扣,又怎麼可能還會給她零花錢?因此她真的是身無分文。

不過現在賣了櫻桃有了點錢,暫時可以找個地方落腳或者乾脆當車費去外地。

李時初忽然想起原主那個白眼狼兒子羨慕嫉妒恨的叔叔一家不就是在首都嗎?那她乾脆也去首都好了。

於是她用那三千塊買了火車票,直接去首都了。

三個月之後,她已經在首都開了家水果店,就在她租住的小區旁邊,雖然租金貴一些,但好在她空間裡有不少名貴水果,跟普通市場進貨的水果一起賣,既有高檔又有普通檔的水果型別,各種顧客的需求都能滿足,因此生意很不錯,足夠她付店鋪租金和房租了。

上輩子國家局勢緊張,她日子雖然過得還算不錯,但心理上還是有一些壓力的,既要關注戰況,又要時常接濟戰場上的親友,還有時不時救助一下難民,不可能太過安逸閒適,所以這輩子李時初就打算過得輕鬆些,能養活自己就行了,不想再把什麼責任都擔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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