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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延宗果然認定了是芳芳背叛了他,不但把他的錢都偷走了,還狠心地把他的腿都打斷了,一氣之下,薛延宗就報了警。
喬時初那天晚上只是把芳芳打暈了,並沒有對她其他事,因此不知道她醒過來之後做了什麼。
警察雖然因為薛延宗那些金條的價值重大而十分上心,但奈何芳芳精明,早就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而這時候又不像二三十年後聯絡方式簡單快速、到處是監控,因此受限於時代條件,最後還是沒有找到芳芳,把金條找到。
至於寧過雲,倒是知道自己家藏了一些金條,本來她還想問問薛延宗到底是怎麼回事,但喬時初暗示她,要是薛延宗知道她有金條,肯定會拿去做其他用途,不會拿來還債和維持生活,所以為了他們家好,她最好是保持沉默。
寧過雲雖然滿腦子都是以夫為天的女德思想,但到底經歷過了一系列慘重的教訓,繼丈夫破產欠下鉅債連累她受罪揹債後,又得知丈夫要和小三帶著重金逃跑,絲毫沒有想過他們母子四人以後怎麼生活,心裡還是不免寒心了,知道如果她把金條的事說出來,那她肯定留不下任何一點,因此還不如她拿了,起碼她拿著會用在家裡人身上。
就這樣,薛延宗人財兩失,連最後那點老本都沒了,不得不死心,老老實實地在家裡養傷。
債主依舊時不時地上門來打砸威脅,但這家人弱的弱、小的小、殘的殘,實在榨不出油水,只好漸漸地減少了催債的次數,寧過雲才終於有了喘息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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