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中端詳許久,一會兒挑剔白色的容易髒,一會兒說這個怎麼這麼輕,是不是料子沒給足。李顧簡直不稀得說他,自己氣哼哼去忙別的了,說著嫌棄的人卻把那雙鞋擺在自己村委會的辦公桌上。旁人去了都要問一聲:“村長,你這桌上怎麼放了一雙鞋啊?”
他等的就是這一問,然後“煩惱”地說:“別講了,家裡小崽子給買的,這麼白,哪個穿嘛。”然後在別人豔羨的目光裡自己也跟著樂呵。
回家李顧給他說了成績,村長開啟珍藏的酒喝了一杯,李顧說:“你不是說要等我結婚再大口喝嗎?”
“我高興成不成?”
“成。”
村長摸著他腦袋,眼裡不知道是被酒氣燻的還是怎麼著,看起來格外潮溼:“行啊,出息,我撿了個寶貝回來。李顧啊,你說我為什麼給你起這個名兒呢,我撿到你的時候你就這麼大,這麼大一點點,窩在那個山溝溝裡面都快不行了。幾個村問了,都沒人出來認你,我最怕你將來無人顧念,我給你起這個名兒,想你以後有人管。”
其實他原名比這還多一個字,叫李天顧。村長撿到他的時候覺得他沒人要,看著小小瘦瘦的也未必養得活,只能寄希望天可以顧念他。可惜隨後那個冬天寧川就遇到了天災,大雪壓塌了不少房子。村長一氣之下把那個天字去了。他有一種矛盾的世界觀,他心中有鬼神在看,有笨拙的信仰,所以得做好事,當個好人。但他又不信真有一個老天能拯救他,所以總得自己拼著一口氣去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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