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神王’的權柄看似逼格滿滿,威風十足,可其實無助於李墨塵與幾位神王的對抗。反倒是‘凡世庇護者’這個一舉衝擊到神格十三的神職,可以讓他在戰鬥中擁有更強大的防禦能力。
李墨塵其實更期待名為‘秩序’的力量,澳國與阿美利加國會除了給予他‘政府與人民的庇護人’,‘凡世秩序的守護者’的稱號,還給了他‘社會秩序與法規的制定者’的頭銜。
理論而言,這有助於他掌握‘秩序’的神權。
如果未來要與自由女神正面作戰,那麼除了李墨塵自身掌握的‘命運’之外,‘秩序’,‘規則’與‘法律’這三種神權,將是最佳的抗衡手段。
所以自由女神對於前一個稱號不甚在意,可對於後兩個稱號,卻在阿美利加國會之中極力的狙擊。可惜最終還是李墨塵佔了上風,他向整個阿美利加範圍展露的強勢,還有旗下諸神聯合起來的影響力,讓這個議案以三票之差在阿美利加透過。
可惜的是,李墨塵在‘秩序’方面鑽研不多,還沒法藉機掌握這個神權。反倒是‘法律’這方面,由於俾斯麥在擔任神國宰相之後,為他制定了一些簡單的,沒有太多約束力的神系法規,讓李墨塵得以掌握了初等的‘規則’與‘法律’。
不過李墨塵並未在這方面太用心,之後的兩個月,他的絕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對‘命運’與‘時序’的鑽研上。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