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刀,一手鐧,連騰出手來掏手榴彈都不方便。
高遠可以選擇扔掉一把武器,騰出一隻手來,但是,他略微觀察一下四周的情況,然後他就想為什麼他一定要對付這輛裝甲車呢?
這是一輛BMP-1裝甲車,只有一門73毫米低壓滑膛炮,還有一挺固定機槍,而這四輛裝甲車全都沒有裝在車頂,由機槍手探出身來操作的機槍,也就是說,裝甲車想要開槍打到他,就必須調整車身方向才行。
而用滑膛炮射擊高遠的話倒是方便一些,可73毫米滑膛炮的射速太慢,又沒有什麼先進的火控系統,想要擊中高遠可是不大容易。
所以高遠發現他完全沒有必要和腳下踩著的裝甲車過不去,他已經把裝甲車從敵人的進攻佇列裡引開了,而敵人的坦克和裝載著步兵的卡車還在繼續按照原定的路線前進。
高遠跳下了裝甲車,他離開了已經短兵相接的裝甲車,卻是從側面朝著敵人的卡車跑了過去。
身背兩面大旗,不引人注意是不可能的。
那些卡車上計程車兵清楚的看到了高遠突然捨棄了裝甲車,然後從側面朝著他們跑了過去,他們看得很清楚,於是那些士兵開始大聲叫嚷起來,並且試圖用手裡的武器阻攔或者幹掉高遠。
按理說目標很明顯也很大,一車上多則二三十人,少則十幾個人,而且只有三輛車可以直接看到並且射擊高遠,可是,射擊這回事,真正做起來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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