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已經完全沉浸,他繼續寫道:
“我們研究一個未知事物,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類比,物理意義上的類比。這種方法我們一直在用,比如將蒼穹類比鍋蓋,電流類比為水流。
關於波,我們也可以進行類比,自然界存在的最廣為人知的波就是聲波。
我們猜想波是怎樣傳播能量的,不能毫無根據的胡亂猜測,完全可以觀察聲波是如何運動的。
聲波從聲源發出後,透過空氣傳輸到人的耳朵裡,耳膜就會隨著聲波震動,再透過神經系統傳輸到大鬧中,人就能分辨出聲音了。
假如有人在說悄悄話,第三者是很難聽到的,因為聲音太小,也就是能量太小。
然而足夠大的能量,人耳也未必能聽到,因為還有頻率限制。
所謂的頻率,頻就是重複,率就是次數,頻率就是重複的次數。我們知道著名聲波巫師貝特提出了一個聲波單位,一秒一次即為一貝特,這就是頻率單位。”
泰勒斯回憶著自己看的關於聲波的著述,繼續寫道:“不同生物的聲波接受頻率是不同的,就像貓能聽到人耳接受不到的頻率範圍,貝特先生據此發明了數種聲波發出和接收法術,這裡最重要的就是共振概念。
為什麼人聽不到,而貓能聽到,因為共振。
所謂的共振,就是讓一部分物體先振動起來,然後帶動其他物體振動,進而達到共同振動的目的。
但是,共振還需要其他條件,就像盪鞦韆,鞦韆的擺動和推鞦韆的人施的力都具有周期性,只有推動的頻率和鞦韆擺動的頻率成一定比例關係時,鞦韆才會越擺動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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