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眼的談話不歡而散,第二天一早我們就去了店裡把分財產的協議簽了,但協議的條款,在大眼的堅持下,並沒按照之前說的我3他7,而是一人一半。因為他堅持交情歸交情,生意歸生意。
如果沒有周川的事我肯定會堅持自己的協議內容,但大眼既然掙錢這麼沒底線,我也沒說什麼,只求和大眼儘快分開,按五五分的協議我能拿四十多萬。
簽好協議,下午我就去銀行把錢取了,然後就直接開車回了老家。晚上正和我爸聊天,周川的電話打了過來,他說想在和我見一面。
此時,我對周川心裡極度反感,當初敬重他所以才一口一個周大哥,如今他的形象在我心裡一落千丈,成了善於掩飾的偽君子,殺人犯,自然沒好氣。
我說有事沒在滿江,讓他直接和大眼聯絡,然後沒等他說話,就掛了電話。
知子莫若父,我爸立刻看出了問題,問:“安子,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
“還沒想好。”
我爸立刻說:“好好好,只要不做白事生意做什麼我都支援。這些錢你自己先拿著當本錢,我不要你的。你想做什麼生意?”
“爸,這錢絕對乾淨。是我和大眼散夥分的錢,我手裡還有一些錢,準備乾點別的生意。”
年輕輕的大小夥子,竟然開殯儀店,傳出去誰願意嫁給這種人。
我和大眼合夥開殯儀店的事是牛彭彭告訴家裡的,為了這事我爸當初還特意給我打了好幾個電話,勸我不要幹殯儀店生意,除了覺得說出去不好聽,主要還是怕我將來娶不上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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