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搜神記》中還有一篇相關的故事,大意是說一個人遇到了鬼,知道鬼怕唾液,就吐口水在鬼身上,結果鬼變成了一隻羊,然後那人就把那隻羊放到集市上賣了。
當然這只是古代的志怪小說,可正如魯迅先生所說:六朝人之志怪,卻大抵一如今日之記新聞,在當時並非有意做小說。
既然是新聞,那總會有出處。而且我相信古代人的“新聞”工作者比現在的新聞工作人員的職業操守更高。
所以不管小鬼吐吐沫的用意是什麼,我也立刻對他們吐了口吐沫。
一吐吐沫不要緊,五個小孩立刻從地上站了起來,緊接著,我身後傳來了村民因害怕而發出的吸氣聲。
“有鬼,我們開槍打他們。”有人回答。
我怒不可赦的喊:“誰讓你們開的槍!”
當槍聲停止,我抬頭在看,五個小孩已經不知了去向,只剩下雪地上幾塊黑色石子。
也不知是誰放了一槍,然後立刻引發了連鎖反應,“砰砰砰”的槍響不絕於耳,我怕被誤傷嚇得忙抱著頭蹲在了地上。
砰!
我回頭看了眼,只見身後的村民都躲出去了老遠,端著獵丨槍丨指著那五個孩子。握吐了口吐沫,村民們竟然都能看到鬼了,實在是不可思議。
村民們幾乎異口同聲的說:“鬼,鬼,有鬼。”
我心中別提多氣了,五個小孩是鬼魂又不是活死人,槍如果對鬼魂有作用,我還用得著費這麼大勁。這下好了,五個小鬼被嚇跑了,萬一招來更多的鬼魂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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