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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並不是不知道,而是舒適的日子過久了,懶洋洋的,以為是一輩子的事情,誰去管別的呢?
反正懷孕了也是吃了睡,睡了吃,更加名正言順。
到此時,才知是名不正言不順。
“存姿讓我把這張支票給你。醫院也已經聯絡好。”
原配出馬,要小三墮胎。知音體再現江湖。原配甚至親自給她安排好醫院。
她淡淡的:“曲存姿怎麼不自己對我說?”
曲存姿,這點膽量都沒有麼?
月明笑了。笑容有點淒寒。
“我和存姿後天大婚。他的事情,你說,我不管誰管?”
小寶並不反對。原配是有這個權利。
“你未婚生子,傳出去也不好聽。不如打了,獨身一人,瀟灑得很,以後出現良配,也沒有任何負擔,不會耽誤你的前程……”
是很划算。
拿到一大筆錢的單身女子,遠遠比帶著一個拖油瓶的女人有前途。
一個孩子,算得了什麼呢?
不信你去任何一家婦產科醫院看看。
年紀輕輕的女人,一個接一個地排隊來打胎。而三十出頭的婦女,一個接一個地來保胎。
真是黑色幽默。
年輕的時候,打胎如家常便飯,彷彿那身子是別人的。
任憑男人怎麼爽,比如他不喜歡小雨衣……比如,他不想出錢買避孕藥……於是,女人們真的就賤賤的鬆了褲腰帶……反正,讓君爽了再說。
至於打胎這回事情嘛。車到山前必有路。
可見,人先自辱然後人才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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