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倒也不怕被認出來。
兩小時後,甘城。
劉語生有些失眠,因為餓。吃晚飯的時候媽和王叔吵架,他夾在中間尷尬得難受,便飛速刨乾淨碗裡的米飯下桌了,根本沒吃幾口菜。這會兒他餓得肚子咕咕叫,想去廚房找點吃的,又怕把媽和王叔吵醒,只好忍著。
他想拿起手機刷刷微博,但轉念一想,無論刷大號還是小號,都會不可避免地看到那些罵戰:在他發了那條說自己沒有抄襲的微博之後,兩邊粉絲罵戰更激烈了,他的大號已經收到不知多少條私信,或陰陽怪氣地質問,或直接破口大罵,比比皆是。而他的小號又關注了一些掃文博主和八卦博主,首頁上也是罵戰滿天飛——更重要的是他的小號還關注了唐納森,雖然以他對唐納森的瞭解,唐納森很可能根本不會回覆這件事,但他還是一言難盡地,有些心虛。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寫那個故事,他現在有幾十萬讀者,也有很多吸引眼球的腦洞,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冒險寫那個故事——只要寫了,就很可能被認定成抄襲,正如現在這樣。
是意難平嗎?也許是,時隔四年,他仍然沒有放下那個故事,他心裡一直憋著一口氣,他想無恥地告訴別人,雖然四年前我確實做錯了事,但錯的是我,不是故事,故事裡的那個男人,他本該有權利幸福,殘疾又怎麼樣,絕望又怎麼樣,沒有人生來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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