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良和詹姆斯的合作,從一開始就不算太合拍。
不是兩個人好不好相處的問題,而是很多客觀因素決定。
離開洛杉磯來到克利夫蘭,李良首先要想的不是怎麼打球,而是怎麼在這裡生活。
在洛杉磯兩年時間,說實話離開那裡還是挺捨不得的。
那套房子李良依舊留著沒有賣,到了克利夫蘭,朱姝和李良一起關注了一下克利夫蘭地區的房地產。
因為想體驗一下美國鄉村的生活,正好騎士隊的訓練館也在鄉野,李良決定在克利夫蘭的郊區,77號公路附近的一個高檔別墅區買一套房子。
不是什麼豪華別墅,只是一套普通的獨棟二層樓,有一個大車庫和一個花園。
對於李良這種對生活質量要求不算特別高的人來說,已經足夠了。
像黑人球星喜歡的什麼豪車、遊艇、飛機,大金鍊子,李良都沒有什麼興趣。
有錢吃最好吃的,能隨時買需要買的東西,李良就很滿足。
他不是一夜暴富的球員,他是個富二代,對花錢沒有太大的興趣,反正花不完。
至於朱姝,網路好,能打遊戲就行,反正新出的各種遊戲大作,朱姝會一樣不落的買下來。
有了地方住以後,就要規劃一下在克利夫蘭的生活。
在洛杉磯過日子真的挺方便的,地理位置好,家裡有女僕有廚師,各種服務一個電話就到。
到了克利夫蘭就發現什麼都要從頭來過。
廚子、女僕是不可能跟過來的,衣食住行各方面都要從頭開始,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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