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入任務,四周的環境亮了起來。
一個略顯破舊的更衣室,不過空間還算寬敞。
李良站在那兒,有人從背後拍了他一把,“小子,快把鞋子穿好,發什麼呆?”
他回頭一看,是一個腦門有點禿的,身材五短的中年人。
李良認得他,這是凱爾特人的主教練,後來的紅衣主教,裡德·奧爾巴赫。
今年他才45歲,還沒有成為NBA的大主教,他捋了捋灰白色的頭髮,正在巡視領地。
李良看了看身上的球衣,17號,他果然取代了哈弗裡切克。
從哈弗裡切克的更衣櫃裡拿出鞋子,一雙黑色的匡威平板鞋,鞋帶還沒穿。
“嘿,手腳快點,坐下,把鞋子弄好。”
一個坐在更衣櫃前的黑人球員拍了拍凳子,讓李良坐下穿鞋帶。
這個人身著16號球衣,背上寫著“桑德斯”。
他戴著一副眼鏡,像個老奶奶做針線活一樣,坐在凳子上認真穿著鞋帶。
李良在他身旁坐下,把鞋帶穿好,換上球鞋。
1960年代的球鞋,和1950年代比沒有太大進步,依舊是膠底平板鞋。
這是李良第二次在任務中參加這種早期的NBA比賽。
理論上來說,按李良現在的實力,在1960年代的NBA足夠成為球隊先發。
就他那一手遠距離三分球,能把這個年代的球員投得下巴都掉下來。
但李良知道,打這個年代的比賽有不少麻煩。
一個是規則問題,那個年代規則、尺度和現在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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