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不起來的。
馮三點了下頭,鏡片上非常戲劇性的折射出一道白光,“城內大小當鋪和銀樓都找過了,沒有訊息。卑職就覺得楊小水很可能早就想到賣給當鋪很容易露馬腳,所以轉手賣給了過往商人……”
銀子和銀票花用起來倒不打眼,但那些首飾卻不同,成品價格遠超單純按重量算錢,楊小水盜竊就是為了錢,勢必要找法子出手。
一般人的第一反應就是去當鋪,可如果這麼做了,一旦事發,當鋪也是衙門走訪的第一站,太容易露馬腳。楊小水常年在酒樓幹活,訊息靈通,三教九流的人也接觸不少,自然不會這麼蠢,所以他選了第二種方法。
世上總有那麼一部分人遊走在灰色地帶,專門打擦邊球幹些鑽空子的勾當,比如說銷贓。
在馮三之前破過的案子裡,就有許多罪犯為掩人耳目將贓物賣給當地潑皮,然後那些潑皮就會給出一個高於當鋪,低於原價的價格收購,再轉手賣給過往的商人。
那些商人不知道這是贓物嗎?不,他們知道,但這既不是他們偷來的,也不是搶來的,不過是有人上門低價推銷,他們貪便宜買了而已,又有什麼錯呢?
如此一來,罪犯銷贓,潑皮空手套白狼賺差價,外地商人則可以用一個相對低廉的價格入手商品……而贓物,則會在第一時間神不知鬼不覺遠離地方官府的視線。等衙門的人順藤摸瓜查到罪犯時,那些贓物早就分散到天南海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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