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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有什麼區別嗎?
趙俊很想吐血,就算他自己會被蛇魔女誘惑,可被一個女恐怖分子狂追絕不是好體驗,事實證明魔女就是魔女,她的攻勢絕對讓你想不到,被睡了事後才知道,船翻得猝不及防。
蛇魔女纏上趙俊,可定甩不掉,她現在已經得到系統判定的情婦名額,以系統強悍的能力來看這女人今後可以正大光明以情婦的身份糾纏他。
現在跟冥女簽訂契約,他感覺這個愛之奉獻也不是什麼好東西,肯定會讓這個冥女糾纏自己,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事嘛。
趙俊腦中胡思亂想的時候冥女已經從地上起來,審判之雷可不是尋常技能,這是能將生物的貪婪屬性點滿的特殊技,趙俊犯了一個致命錯誤,他就不該先用審判之雷,這個能力會對目標進行貪婪審判。
趙局的系統可是惡魔系統,所以審判之雷絕對不能當成正道技能,說是審判肯定沒錯,可這不是對貪婪進行罪惡審判,而是讓擁有貪婪的生物放大。
這種放大很有意思,類似於一種詛咒,讓目標最大的貪婪膨脹。
正常情況下肯定沒有什麼,如果僅僅使用審判之雷最多就是放大貪婪,讓目標被自己無限膨脹的貪婪折磨。
而現在趙俊先一步使用審判之雷,然後再使用魔契那麼就會產生一個問題,比如就像隨機魔契簽訂的契約愛之奉獻,當冥女貪婪的愛著一個人,拼命的想要得到對方而不得的時候,她的貪婪會被無限放大,當契約達成的時候,她被放大的貪婪就會轉嫁送給趙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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