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朝的時候,人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娼、九儒、十丐。
某個特殊的時代,罵知識分子為臭老九,就是源自這個規定,在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大力復興儒學,尊重讀書人,重用讀書人為官。
為了鼓勵讀書人向學,朱元璋制定的法規,比如說秀才可以擁有見官不拜,免除徭役,縣令不得對讀書人動刑,公到公事可以直接稟見知縣等等。
然而,卻親手培養了士紳階級這個怪胎,明亡就是太重用這些讀書人了,朝廷沒有錢糧的時候,可以欠軍士的軍餉,可以挪用軍資,也可以拖欠官員的俸祿,唯獨不能拖欠讀書人的米糧,考試去還給你出路費、僱書童,配馬車,順帶給你一大筆盤纏,這待遇簡直了無敵了。
全旭在遼東不想培養軍人特權階級,哪怕是因公陣亡烈士可以免除其家屬稅收的特權,但是這個期限只有五年,而不像明朝對士紳是永久式的免稅,對於軍人的照顧,僅僅體現在微不足道的方面。
比如說,軍人出行,官營運輸系統,如客船和火車,可以免費乘坐,但是侷限於二等座和經濟艙室,如果想享受一等座和商務艙室,那需要自己掏錢。
任何規章制度,口子容易開,再想收緊那就困難了,哪怕是全記,在遼東和呂宋以及全旭控制的區域內,也只能按照規章制度辦事,絕對不能自己肆無忌憚的搞特權主義,比如說,公開拍賣的礦產資源的開採權,全記的企業也要公平的參與竟爭,價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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