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商稅雖然不高,這也於明朝的滅亡有直接關係。就像我天朝,不僅僅不收農稅,反而財政補貼農民,這樣以來,農民還有意見嗎?
明朝開國初期,市稅為三十取一,官市以三十取一的比例收取市稅,另外一種收稅的方式,就是鈔關。
既在運河上沿途收稅,從杭州到北京,全程一千七百公里,收稅三百四十八文,這個稅,就是過路費,與貨物價值無關。
一船糧食和一船香料,都是收取一樣的三百四十八文,這是明面上的稅錢,明朝的鈔關也不是問誰都要錢,它們有三不收:官員的船不收,太監的船不收,進士和舉人的船不收。
明朝人過鈔關,變著法兒逃費,有的造一對假牌子,在船頭豎起來,一面寫“相府”,另一面寫“通政司大堂”,冒充官船,就像現在某些民用貨車掛軍車牌照那樣;
有的請進士或者舉人坐在船上當護身符,過鈔關的時候,人家要錢,就讓護身符出面對付,類似現在某些驢友開車出門時儘量捎一記者。
時代不同了,手法仍然會復古。
冒充官船風險太大,請進士或舉人做護身符卻百試百靈,所以在明朝,進士和舉人堪稱一專多能,他們不但推動了文化教育產業的繁榮發展,而且在民營航運領域大顯身手。船主給他們的回報也豐厚,明朝擬話本《文瘋子傳》裡,一位秀才同時給兩艘民船護航,拿了人家五兩紋銀的顧問費,進士和舉人比秀才有身份多了,他們更有資格幫人免交過路費,拿的報酬自然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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