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衛局在處理打架鬥毆這種治安案件時,對於誰先動手的判斷是很重要的。
但是對於夏風這起案件,卻沒那麼重要。
……
20分鐘後。
四輛軍隊牌照的吉普車風風火火的停在了警衛局門口,從車上下來的軍官中,軍銜可謂是一個比一個嚇人。
30分鐘後。
已經下班回家睡覺的警衛局局長也趕了過來,看他慌張的樣子,估計連鞋都沒提上。
很快,夏風他們四個人重新獲得了自由,參與打架的另一夥社會小青年也摸著腦袋一臉莫名其妙的被放了。
這起案件沒有任何後續,甚至連出警記錄都被刪除,只有堂華以黑羽商會的名義留下了10萬泰拉幣的支票,用於賠償酒吧的損失。
這是情理之中的結果,也沒有任何濫用職權,可謂是皆大歡喜。
為了避免第二天的新聞頭條是【帝國軍務總長與炎東總督深夜買醉,竟在酒吧打架鬥毆!】這種標題,警衛局只能這麼處理。
畢竟這個責任,他們實在承擔不起。
……
走出警衛局,衛兵幫南風披上了軍大衣,一眾高階軍官前後簇擁,場面著實有些嚇人。
有些不太盡興的嘆了口氣,南風朝夏風說道。
“看來今晚只能這樣了,我們明天再聚吧。”
經過這麼一鬧,夏風也是醉意全無。
“明天在行政大樓開完會,我恐怕當天就要回南部了。”
“這麼急?”
“沒辦法,我答應了二狗要去給他的足球比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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