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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難道就是天子的特權?
其實,沈安又何嘗稀罕這個什麼東宮的差事,讓他在民間安安生生的賺錢不香嗎?
非要把他拉出來做官,明明沒有多少好處,還好像是降下了天大的恩典,他現在真有點後悔,只覺得是被李治給拉上了賊船。
還是一條下不來的黑心船!
能有什麼辦法?
李世民已經幫他把前面的路都安排好了,他還能不同意嗎?
當然不能,除非他不想混了。
拋開這些雜念,摸著良心說,李世民待他也確實是不錯了,不只是支援他繼續搞作坊,賺小錢錢。
還御賜了他一塊土地,具體地點不限,京城中的甲字第一區地塊,隨便他挑。
也就是說,沈安從長安城的一塊黃金地段搬到了另一塊黃金地段,橫算豎算都不吃虧。
關鍵是,這塊土地還是皇帝御賜的,根本不需要他掏一個子,況且,嚴格來說,這一次,李世民當真是慷慨解囊了。
想當初,他賜給沈全善和坊的宅院,也是為了讓他順帶著看守禦井,沈全的差事和房產是聯絡在一起的。
一旦他不再擔任這項差事,這房子朝廷就要收回。用現代的理論來看,就和公產房差不多。
沈全以及沈安父子擁有房產的使用權,卻並沒有所有權,不能隨意處置宅院。
可這一次,李世民御賜的宅院就已經完全屬於沈安自己了。
一則是,這一次,他有了正經的差事,眼看也要成為朝廷命官了,在長安城有一座宅院是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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