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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當然知道,上面這麼重視這事兒,很顯然是為了那金人肚子裡的東西,但那東西是什麼我就不知道了。不過上面的人應該是知道那玩意兒的來歷的,否則也不會這麼折騰。我說了自己的看法,韓梓桐便道:“那東西,叫金儺珠,據說是金儺祭的產物,屍體埋在金沙洞裡,吸收通靈的金脈靈氣,便會在死屍肚子裡形成這個東西。一但形成了金儺珠,屍身就能‘活’過來,時間越長,金儺珠的功效越大。”
我心說,這古時候的人,也太能來事兒了,之前那個牝牡元膽珠,據說就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效,現在這個什麼金儺珠,又能讓死人活過來,合著當閻王爺的大殿是旅遊的?去轉一圈吃個珠子再活過來?現代科學家,想方設法,絞盡腦汁,也不敢說能讓人活過來,最多也就是發展生物學和醫學,妄圖延長人的壽命而已。
古人到好,一個個都想著死而復生。
而那金儺珠,看樣子也是有些效果的,只不過它復活的,不是活人,而是活死人。
“上面的人也想要金儺珠,難不成……他們相信金儺珠起死回生的說法,想用它來救活什麼人?”我想了想,又覺得不可能,道:“他們挖出了金人,應該清楚,金儺珠不可能真的讓人復活啊。”
韓梓桐聞言,緩緩的搖了搖頭,道:“不。他們並不是要復活什麼人,而是想用金儺珠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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