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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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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人來說,剃個頭那是無所謂的事情,但古人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古人對於頭髮是非常重視的,甚至,頭髮就可以代表一個人的生命,在古時候,就不是沒有過割發代死的例子。

而裹腳這個習俗流傳的更久,相傳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

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窅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寵**,上行下效,一些上層的婦人也開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開來。不過宋元時期裹腳之風雖然盛,但裹的並不嚴重,一些勞動婦女根本就不裹。只不過歷史也不知哪個環節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的裹法,直接將腳給廢了,跑兩步路都喘,更別說下地勞作了。也有人笑稱,大概是明清的國力較盛,所以才敢這麼裹,宋元以前,戰爭頻繁,勞動力緊缺,哪裡敢讓婦女纏足。

言歸正傳,卻說清軍入主中原,要求剃頭髮留辮子廢纏足,頭髮對於古人來說特別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來坐牢,所以最後不得不剔頭。

但到了女人這兒,卻犯了難了,女人們一聽說不讓裹腳,不同意,你非不讓裹?那我就自殺!當時自殺的人太多,後來不得不廢除了這一條禁令,所以那時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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