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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熟人介紹的工作,我基本沒有經過什麼考試,只是上班前一天受到財務部主管的接待。這位主管年齡大約40歲左右,為人精幹,目光犀利,幹事利索,我跟她相處不到一週就發現她是超級工作狂,幾乎每個小時都要盯住我在做什麼,只要我稍微閒下來,哪怕是坐著發會呆,她都要給我分配新的工作。就這樣,我疲於奔命幹了一個星期,比當初參加軍訓還累。好不容易熬到週末來臨,想著總算能睡個好覺了,誰知週六一早財務主管就給我打來電話,讓我去加班!我簡直要瘋狂了!一邊跟父母抱怨一邊不情不願地去了單位。
就這樣做了兩個月,我幾乎每週六都被主管臨時叫去加班,還沒有分文的加班費,月中領第一筆工資時,竟連1000元都不到,我有點惱了,跑到主管面前問:“我的實習工資不是說好1200嗎?”
“那是稅前啊。”財務主管連頭都不抬,冷冷道。
“可我加了這麼多天班……”
還沒容我說完,主管便道:“那是因為你分內工作沒完成,所以才讓你加班。”
這話真傷人,我只覺得心裡咯噔一下,直涼到腳底。雖然主管並沒罵我,可我從小到大都沒覺得這麼委屈過,眼淚不知不覺就落了下來。那天一整天我在單位裡都悶悶不樂,原來我辛苦工作換來的竟是工作能力不夠的評價。
一回到家我便跟父母說:“我不想幹了!”父母的反應自然是十分激烈,媽媽苦口婆心勸我半天,又讓爸爸給介紹工作的那個朋友打電話溝通情況,人家只是輕描淡寫說:“單位對她沒什麼負面評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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