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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與程咬金兩人整整看了一個下午,還不想離開。
顯然,兩人已被這一項運動深深的吸引了。
這就是籃球的魅力啊。
皇帝都喜愛的球,那得有多大的魅力啊。
未來,籃球可是被當成一項賺錢的工具。
球員與球隊,以及贊助商都賺了錢。
其實,男人喜愛的東西都差不多一樣。
這若是足球的話,那麼李世民一定更加喜愛才是。
只不過,目前來說盛唐集團似乎還沒有讓足球生產出來。
不過相信不遠的未來,一定會生產的。
兩人一直看到了最後,當球場的燈亮起的時候,這裡竟然還沒有落幕。
相反的,打球的人卻是越來越多。這些人與之前的又不是一批人。
這可以感覺到了集團的人對於籃球的喜愛程度。
並且,在這裡打球是不收費的。
只不過需要買一個籃球。
而一個籃球也才一百文不到,一個籃球可以打個三五年的不在話下。
一天下來,平均不到半文錢啊。關鍵如果打得好。還能賺錢!
而且一個球可以有十個人一起玩,那可真是太妙了。
只要有人喜歡看,那麼就有市場!看的越多市場越大!
李世民見現場的人還沒有少,反而更多。
他也想要下場試試。試試看看打球是怎麼樣的感覺!
有一種看著別人打球,自己又行了的錯覺!實際上他一會兒會十分尷尬!
李世民真的覺得自己又行了。
於是,與程咬金說:“知節!陪我玩玩!看看這球怎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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