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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整個長安城都流傳著一個訊息。
說是朝廷要為銀行立法,以打擊一些關於銀行違法犯罪的事,還特地提到了假幣一事。
並且,這一立法人,便是吏部的侯君集進行組織,配合邢部尚書李道宗及刑部的所有人進行著立法。
關於邢部,他們是專業的,可以將律法給定得十分合理。
所以對於處罰也是不輕的,能達到威懾人的目的。
最重的,直接就是死刑,而較輕的也是一年牢獄起步。
當然,還是會加上一些罰金,那對於生意人才是最重之處罰的。
這裡或許有人會問,為何不是刑部直接立法?
因為古代沒有專門的立法機關,只有專門的司法審判機關(大理寺)和司法行政機關(刑部)。
所以,在中國古代的法典基本上都是由皇帝指定的若干位大臣編纂的。
這就涉及到李世民看誰爽,就令誰來立這法。
而有法,便有罰。
因此才有讓侯君集主持,與刑部參與。
關於這個訊息,李愔早就從李淵那裡得知了。
同時那個訊息,也很快的就傳到了長孫無忌那裡。
那可將長孫無忌嚇壞了。
直接帶著許多錢上侯府去尋侯君集。
關於這一件事,深處於盛唐集團的李愔也有耳聞。
此時朱山正小聲的與李愔說著話。
李愔大驚!
“長孫無忌真的去找了侯君集?”
“沒有錯!長孫無忌知道侯君集作為立法的負責人之後,立即帶著一百萬兩前往侯君集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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