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兩?”霍崇問道。
張縣令白了霍崇一眼,霍崇只能繼續問:“五百兩?”
“霍兄。聽聞你在淄川縣一年交這麼多稅。霍兄在牟平縣置辦產業,若是有衙門裡的人刁難霍兄,我定然不會讓他們胡來。不過霍兄若不能交到這個數,我也不好看。總不能讓人說我不助霍兄一臂之力。”
張縣令的話說的可真好聽,不過開口就要霍崇交五百兩稅金,也的確是夠狠。滿清這時候的商稅大概是5%,五百兩稅就等於是要霍崇做一萬兩的生意。即便霍崇有備而來,也覺得壓力頗大。
“張兄這也太看得起我了。呵呵。”霍崇乾笑道:“不如二百兩?”
張縣令卻沒有絲毫要討價還價的意思,他神色嚴肅,“霍兄,雍親王都以為霍兄乃是實在人。我相信雍親王的眼光,所以才對霍兄說了實話。此事關乎兄弟的評定,兄弟實在是沒辦法。”
見張縣令說的如此露骨,霍崇只能說道:“我來之前,上頭突然下了一筆單子,要我在年底前再送九萬斤琉璃火到京城去。不知張兄聽說過這琉璃火的價錢。”
“好像是一兩銀子十五斤。”張縣令爽快的答道。
“這九萬斤琉璃火,我會在牟平縣造。這筆錢收了稅,有三百兩。加上我之前已經交的那些,我只能做到這些。肯定會有些不夠,還望張兄見諒。”
張縣令聽了之後再想了一陣,果斷說道:“既然霍兄如此講,我也只能由霍兄方便。若是霍兄要我幫忙,也不用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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