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無話,十來分鐘後,兩輛車已經停在了駱姍家所在樓下。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家並非駱姍原先那個家,而是駱金同夫婦的家。
駱姍前夫方成意外離世後,他父母遷怒到駱姍頭上,曾想打官司讓駱姍坐牢附加經濟賠償,當時還是李睿出手襄助,幫駱姍免除了這攤禍事。方成父母見拿駱姍無可奈何,就打她和方成那套房子的主意,讓她搬走。但那套房子是方成與駱姍婚後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當時駱姍也出了一部分錢,因此駱姍據理直爭,最後雙方達成協定——將房子賣掉,房款一家分一半。賣掉那套房子後,駱姍拿著一半房款回到孃家住,又恢復了以前未嫁時的生活狀態。
有人可能會問了,駱金同曾經官至市北區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家裡竟然只有一套房子?當然不是,駱金同其實是另有兩套房子的,另外那兩套,一套用來給兒子駱強當了婚房和現在的住所,另外一套出租出去每個月收租金。駱姍其實是可以住到那套出租的房子裡去的,一個人住清淨,但她考慮到二老的房子是三室兩廳,很大也很空,自己大可搬回來住,還能就近照顧二老,便搬回來住了。至於那套出租的房子,就一直租著,還能賺點租金。
駱姍下車後,眼看李睿沒下車,便走到駕駛門一側,客氣道:“上去坐會兒唄?”
李睿可不想跟駱金同夫婦照面,道:“已經不早了,就不上去坐了,改天再來作客。”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