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卻陷入了沉默。
紀與潞從紀與棠的公寓氣呼呼地走出來,給林微打了電話,“微姐,出來陪我喝酒。”
“又分手了?”紀與潞是林微的老客戶,每次分手的時候都喜歡找林微喝酒,林小姐陪聊是按小時計費的,好在紀二小姐從不缺錢。
“我被人欺負了!”紀與潞想起就來氣。
“還有人敢欺負你啊?”
(以上本章完)
“你母親和我聯絡了……”
“她找你做什麼……”
紀與棠並沒有將趙彩南的原話說給趙暮夕聽,只是說了債務上的問題,看趙暮夕的反應,趙彩南應該沒有撒謊。
聽紀與棠說完,趙暮夕差點沒把肺氣炸,趙彩南竟然算計到了紀與棠的頭上,“你把錢給她了?我都說了讓你不要信她的話!不要理她!錢我自己會想辦法……”
自尊心是一方面,但趙暮夕最擔心的,萬一趙彩南訛上紀與棠了,那該怎麼辦?她母親可是個“無賴”,要是這樣,趙暮夕真想拉著趙彩南一起從天台上跳下去。
“按照行業的工資標準,每個月我給你12k,吃住全包,你這兩天就搬過來,至於具體工作內容,你知道的。”紀與棠並不理會趙暮夕這些,而是有板有眼地和她說著工資待遇。
讓趙暮夕搬過來也好,她住的那片區域治安不行,一到晚上就有小混混出入,上次就吃了苦頭。
紀與棠的意思,是讓自己去她家做保姆。趙暮夕沒細想,便覺得不可能,搖頭拒絕,“紀總,你這樣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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