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軍還有一月方至,無人知道三軍主帥先行而歸,跑死一匹舉世的良駒,卻什麼都沒有留住。
秦王府中的書案前置一封信。
出自趙家信上的紅漆已有數月,在案前吃盡塵灰。
信中寥寥數頁,字字懇切,言語間皆是將趙茗託付於秦王之意。
楚欽的目光落在這封信上,反反覆覆地看。
趙嫣的字寫的有大家風骨,早些時候他見趙家馬車燈籠上的提字便已知曉。
“殿下凱旋之日,若念著舊情,請尋得趙嫣屍首,薄席捲了,扔於亂墳之中,趙嫣九泉之下銘記於心。”
趙嫣寫這封信,正是趙家即將傾覆,孤立無援之時。
趙嫣平靜地安置一切,連著趙茗和自己的屍首一併託付與楚欽。
大楚律法,死刑犯的屍身會送於喪葬之地就地掩埋。
趙嫣害怕他的屍首被世人糟踐。
前朝司馬氏生前把持朝政,死後尚被人掘墓焚屍,那禍國的貴妃屍首則更為悽慘,“為上百軍士奸辱之。”
人心有時候比野獸更可怕,不如託予秦王譭棄在野獸腹中,挫骨揚灰,無根可尋。
他夜夜夢見投生路上的孤魂野鬼,怎麼敢經過奈何橋?
亂墳崗中為野獸裹腹,便不用再經輪迴之苦。
那時候的趙嫣不曾料到有人會為了保住他的性命機關算盡,寫這封信的趙嫣,是抱以必死的心。
白的紙,黑的字,清瘦漂亮,像拔節而出的青竹。
這是趙嫣留給楚欽唯一的東西。
即便是這最後的一封絕筆也沒有快馬加鞭送至西北,而是留給了春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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