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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二,晴日。
早晨墨者宣佈今日休工一天之後,工人們紛紛興高采烈地相約出門。
勞累了一個多月,工人們畢竟也是血肉之軀,一個多月積攢來的一切苦悶和煩躁都是需要發洩的。
而窮人的發洩,無非就是酒、肉、女人這些。
秦國對於底層實施禁酒,於是重頭戲就從“大醉一場,然後去女閭快活一下”變成了“吃頓好的,然後去女閭快活一下”。
鞠子洲跟隨著關係好一些的秩和呦在城中吃過一頓肉,一起來到女閭——當然是非常低階的女閭,高階的,他們這些工人也去不起。
低等女閭一般在城北,這邊環境極差,與鞠子洲以往在城南地所見極不相同,道路極不平整、平民狀態極差、治安情況極差、房屋極其低矮。
鞠子洲走過一處巷子,瞧著了一個黑麵婦人半掩著門,對自己擠眉弄眼;跨過另一個街,街口兩名十二三歲少年將一名年齡還要小的少年堵住,前截去路,後斷退路,嘴裡說著什麼,並不動手,也就不構成“私鬥”的犯法條件,也並不勒索,口中說著借錢,途徑的丈夫們斜斜看過一眼,並不理會。
沒有人犯法。
秩興高采烈,熟門熟路帶著鞠子洲和呦來到女閭所在,並不囉嗦,只是拍了拍腰間錢袋,立刻便有認得他的打手迎了上來。
“秩,你發了財啦!”打手看了一眼呦,擠眉弄眼,又看見鞠子洲,眼前一亮:“竟又領了生客前來麼?今次可算你便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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