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當我們把盧振宇羈押起來之後,卻接連出現了第二個、第三個被害人,而且手法幾乎一模一樣,無非是犯罪現場都選在了新城區的無人地帶,毫無疑問,至少後兩起案子,不是盧振宇做的。特別是第二起,還是偷的我的車,還把我的腰包拉鍊扣揪下來,放在死者手裡,這什麼意思?無非是告訴我們:死者手裡有誰的拉鍊頭根本說明不了什麼,既然我能被陷害,那盧振宇同樣能被陷害,事實上也確實如此,據我們調查,盧振宇的腰包在高鐵站被偷後,從扒竊團伙又轉手到了丐幫手裡,中間有機會接觸過這個包的人不計其數。
“因此,我們有了一個大膽的假設:李傑是不是盧振宇所殺姑且不論,但是外面有一個殺手在為盧振宇脫罪,他在以同樣手段繼續殺人,想用方式告訴我們:李傑也是他殺的,和盧振宇無關。而且今天上午鄭龍……也就是聲稱目擊了盧振宇殺李傑的那個證人,在醫院裡險些死亡,很有可能也是殺手企圖滅口,目的很明顯,同樣是幫助盧振宇脫罪。”
曹局長問道:“也就是說,只要盧振宇還在羈押中,就會一直死人了?”
“有這個可能。”
曹局長繼續問道:“那是不是能反過來說,只要我們放了盧振宇,那個殺手就會停止作案?”
會議室裡所有人都盯著韓光,韓光眼神略微閃爍了一下,舔了舔嘴唇,說道:“這個,誰也不敢打包票,不過,如果我們對兇手作案動機分析正確的話——沒錯,只要我們放人,他應該就會停止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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