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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沒辦法,我是烏雞姐花錢買來的,從進入怡紅院的那一天開始,就住在柴房裡邊沒有換過位置。
中午可以有兩個饅頭,下午就只有一個,畢竟中午的時候客人也能不少,給我兩個饅頭,也就是為了給客人看看而已!
一天三個饅頭,要賬,倒夜香,洗衣服,燒火,打水,給客人洗身子,什麼事情都得做。
我現在衣服一脫,就沒有一塊面板沒有傷痕。
要賬被人追著砍,大部分就是嚇唬嚇唬,不會真動手,沒有人會明白我為什麼喜歡做收賬的工作。
每天傷痕累累的回怡紅院,隔天天不亮就得幫她們倒夜香拿著欠條上門去收賬。
收賬這個活,還是在我之前的馬哥死後才落到我頭上來的。
馬哥就是一個窮客人,因為沒什麼錢,烏雞姐就留下他一邊幫忙收賬一邊可以快活。
收到的利錢,有一份是屬於他的!
馬哥死的時候,我才七歲,就死在怡紅院門口的巷子裡邊,全身都是刀傷,壓根就連喘氣的機會都沒有。
我到現在還記得他告訴過我的一句話,在怡紅院裡邊當小二,就得先把腦袋放在棺材板上,死了也別後悔,活著也別太高興。
只有自己真正強大起來的時候,別人才會怕我們這些人!
怡紅院收賬小二,一個月不到就得換一茬子人,賭檔可以拿到一半利錢,能活著做半年時間的,就只有中間人。
在我們這個行當裡邊,有這麼一個說法,要想做人過二十,拿錢辦事鑽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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