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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我想跟你借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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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穎辦事雷厲風行,當即電話命公司的律師團隊,將那家化妝品公司,百分之九十的股份合同,起草好。

加蓋趙家公章後,立即送到潛龍山頂別墅。

收到趙穎命令的律師團隊,不敢怠慢,立刻執行,只用了半個小時,就將起草好的股份合同,送到了山頂別墅。

鄭少歌看都沒看,直接丟給蘇雨柔過目審閱。

確定沒問題之後,蘇雨柔便按鄭少歌的要求,在合同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加上律師起草並送來的時間,整個過程,前前後後不超過四十分鐘。

這套流程若是放在平時,少說也得五、六個月才能走完。

這裡面可不僅僅,只是籤合同這麼簡單,單單就合同磋商這件事,就得耽誤好幾個月。

但在鄭少歌這裡,顯然不存在這樣的問題。

趙家都恨不得,將所有公司的股份轉讓到鄭少歌身上,區區一家瀕臨關門的化妝品公司而已,又算得了什麼呢?

直到現在他們還覺得這份禮,送得太輕了。

怎麼滴也得與山頂別墅的,價值相當才行啊!否則又怎能體現出趙家的誠意呢?

不過這是鄭少歌自己要求的,想送別的公司他也不要,他們有什麼辦法?所以也只能就此作罷。

合同簽完之後,這家公司的股份轉讓就算是完成了。

也就是說,自即日起,這家化妝品公司的所有權,就歸於蘇雨柔的名下了。

雖說這家公司,常年處於虧損狀態,但不知怎的,蘇雨柔卻是覺得,擁有這家公司,比掌控蘇家所有企業,還要幸福無數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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