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活動過了,省臺的人也回去了,要過年了,除夕這頓飯,範思成有點頭痛,傅家的人今年都到石城過年,擺明了意思希望範思成也在石城過年的。
但是,按照老家的習慣,兒子即使結了婚,也應該是帶媳婦回父母家過年,而不是去岳父母家過年的,這是風俗。如果兒子去了岳父母家過年,按照老家說法,那就是入贅,是嫁給老婆,不是娶老婆。
按照老家農村人的理解,訂婚就是落實了關係,範思成不僅要和傅瑜住一起,也是要帶傅瑜回家過年的,不然就會被村裡的人笑話他父母嫁了兒子。
對於根深蒂固的某些思想而言,入贅是十分丟面子的事,除非是活不下去了才會入贅,否則,就是打光棍也不會有人去入贅的。
所以,範思成的父母,除夕前一天就輪著給他打電話,就算今天不能回家,第二天也務必要回家過年,那怕是回家吃一頓飯也好。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進城生活,越來越多的人遠離家鄉生活,這種思想會漸漸被淡化,但是範思成明白,只要他父母還健在,他就是去到天邊工作,除夕這天他都得回家吃頓飯。當然,他也可以把父母接過來和自己一起住,這樣的話倒是可以省掉這個環節。
但這個想法,估計是不能實現的,所以,他只能帶著傅瑜一大早就往在鄉趕。
他的計劃是,中午在老家陪老爸老媽吃飯,晚上趕回石城陪傅瑜父母過年。這是他想到的最好的折衷辦法了。他所以天沒亮就往家裡趕,只是希望可以在家裡多呆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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