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薩老闆這句商人的天職就是賺錢,一點毛病沒有,但卻要加一個前提條件。
有命賺錢,也得有命花錢才行!
顧銘繼續跟丹薩老闆去談,我這邊則跟小雪在暗中謀劃,行動,談判,總之是都在忙。
又是晚上時,顧銘給我打來電話:“飛哥,那傢伙又不同意五五分賬了。”
我一愣,緊接著笑了,這是又想坐地起價了?
“不管他開什麼條件,都答應他,就是十成也答應。”
“嘿嘿,我也是這麼想的。”
顧銘奸笑一聲。
我則道:“最主要的是不能讓張志東那邊得了便宜。”
現在的事情很有意思,大元和張志東都在角力,在角力誰能說動和丹薩合作。
誰能和丹薩合作,借丹薩的影響力,就能把對方趕出撾國。
透過顧銘的描述便能知道,丹薩老闆不是個笨蛋,相反,他很聰明。
他看出了這裡面的門道,所以左右逢源,這邊佔便宜抬高那邊,抬高那邊之後又回過頭來坐地起價。
只可惜,這世上越是聰明的人,越是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對了飛哥,他那邊說得先簽合同。”
我淡淡道:“那就簽好了。不管什麼條件,都答應。”
顧銘朗笑一聲:“明白。”
隨後便掛了電話。
大概晚上九點多,他拿著合同來找我了,並示意合同給我看。
甲方,東元娛樂集團。
乙方,丹薩酒店娛樂城。
雙方公司合作專案的全部收益,將全歸丹薩酒店娛樂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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