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跟我說:“這種人,留著就是禍害。”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別看陳雪是個女人,但做起事情來,比男人都狠!
接著,陳雪跟我去吃飯。
吃飯時,她再次跟我提起了要留我當釘子的事。
我含糊其辭的給轉移了話題。
吃完飯之後,我回了賓館,拿上錢直奔車站。
這地方,我是一秒都不想多待了。
當天晚上,我買了最快的回老家北川石門的車票,離開了這個地方。
可我怎麼也沒想到,有些人,怎麼躲也躲不掉的。
很快,我和陳雪就又見了面。
不過,雖然時間隔得很短,但一切已經物是人非。
我已經不再是我。
她也不再是她。
回到北川老家的第一天,顧兵給我打來電話,約我吃飯。
顧兵是我的發小之一,我一般叫他兵子。
我還有個發小,叫郭二毛,我一般叫他二狗。
我們仨,是光屁股玩泥巴一塊長大的,而且我們三個跟賭,都有著化不開的孽緣!
前面也說了,我是個孤兒,自小在賭檔長大,打七八歲開始,就每天給賭檔裡面的人端茶倒水,後來學了各種千術。
二狗呢,他家就是開賭檔的,不過只是個小作坊,後來被查,他爹帶著他媽跑路了,就把二狗丟給了鄉下的爺爺奶奶家。
而自那以後,他爹孃就再沒回來過。
等他長大了,也步入了這行,靠著幾手千術,去給場子當釘子去了。
至於兵子,他應該是我們三個裡面最慘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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