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撓腮。
既然是連長的遺願,她不遵循,確實不好。她要是拒絕了,不僅會覺得對不住連長,也會埋怨自己。
想了想,還是敷衍一下再說吧。
苟小小跟鄭國華開出條件,“讓我去上學也行,你給我選個那種能發展權力和地位的學校。”
鄭國華當時就怔在電話那邊,“你咋突然想搞政治了,你不是說你將來要去做生意麼。”
他還準備給苟小小選個經濟類的學校呢。
“是要做生意啊,做生意也是需要發展人際和人脈關係的嘛。”
聽她這麼說,鄭國華心裡就有譜兒了。
“好,那你等著吧,過幾天我就去接你。”
結束通話後,苟小小悔得腸子都綠了。其實她完全可以用上學的這幾年時間,到社會上去打拼。
其實她也能理解連長和鄭國華為啥堅持將她送到學校去——大好的青春年華,去享受一下校園的時光,才顯得更為美好。
苟小小回去把這事兒跟洪秀珍一說,得到了她的強烈支援。
似乎,周圍的人都希望她能去上學。
洪秀珍待苟小小視如己出,把她當親閨女一樣。哪個當母親的不希望自己的兒女是個有文化有出息的有用之人?
臨行的這一天,洪秀珍見苟小小啥也沒收拾,不禁替她著急。
“接你的車馬上就來了,你還不趕緊收拾收拾!”
“我的東西又不多。”
大包小包的太繁瑣,苟小小用個小布袋裝一兩套衣裳就行了。
問題是,她不能把大魔王裝布袋裡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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