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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在道義上面是雨弋的問題,黃淑敏忽然有些同情蘇明,不過蘇明當街毆打女人,自然也是不能容忍的,理清這些後,黃淑敏對私生女的問題不知所措,便問計與雨弋。雨弋只是嘆了口氣,道:“事已至此,我想小麗和蘇明也不可能在一起了,就給他們辦理分開吧,另外我看蘇明似乎有些武藝,你留下來加以培養,安排一個職位吧。”
黃淑敏點點頭,便轉身離開了。她來到蘇明審訊現場,只見蘇明還在受刑,不停求饒,便讓人停止了刑法。
蘇明有些害怕,望向黃淑敏,不知道她下一步的行動,是否會更加殘酷。
黃淑敏道:“這件事過後,你根小麗也不能再做夫妻了,我看你也有些武藝,就留在我們這裡吧。”
在蘇明錯愕的眼神中,他被鬆綁了,然後被帶走了。而小麗這邊,剛從雨弋府邸回家,就收到了一封信,正是稻香村府衙來調節兩人關係的,內容為:蘇明在街道上面行暴,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根據稻香村的規定,分開小麗和蘇明的關係。
稻香村的這個規定要從雨弋執政村長的時候說起,那個時候百廢待興,雨弋將現代管理思維放入稻香村中,他發現家暴在村中似乎是普遍現象,關鍵是人們都不以為然,而婦女有苦難言,如果男方不寫休書,那麼關係也無法斷開,於是家暴就成為了關起門來的自家事,別人也沒有辦法干涉,基於這一點,雨弋便制定了一個規定,有人證可以證明家暴的,由稻香村府衙決定關係,這個認證一方面是目擊證人,另外一方面是受傷受害的人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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