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線索。
紀詢在原地呆一會,還是有點不能靜心。
他雙手兜,默不聲站起來,離開詢問室的外間,一路走到警局的小後花園裡。
遠離燈火通明人擠人的室內,空氣似乎也之一清。
靠在花園裡的單雙杆上,紀詢抬頭看著天空。
天又暗。
一天天的,從白到黑,黃澄澄的月亮斜斜掛在天角,將墜未墜,帶著疲乏的奈。
這奈的光照進紀詢的中,照著紀詢正極抽絲剝繭的大腦。
思索的時間既慢又快。
想不知多久之後,旁邊傳來霍染因的聲音:“紀詢。”
紀詢怔,轉過頭去,看見從走廊裡走出來的霍染因:“審訊那邊有結果?”
“鄭學望在發現法掩藏之後答得很爽快。”
“識時務者俊傑。”紀詢評價。
“他說自己前往鵑山釣魚,確實是賭博。”
“賭場在哪裡?”
“他不知道。”霍染因說,“每次都是先把釣到的魚拿進一個飯莊,接著在飯莊的後院上車,車廂全封閉,根本看不見外頭的路,大概半個小時後,車子停,要車之前,他都會被矇住睛——然後感覺上電梯,後到賭場。賭完後再原樣到飯莊,之後各自離開。”
這地賭場,想要逃避警方的追蹤,怎麼謹慎都不過。而從鄭學望的行程上來分析,他只去過兩次,所能解到的,應該就差不多是上所說的。
可能還漏些細節,這些細節也許未必是鄭學望主觀上遺漏的——人體的大腦很大,又很小,數記憶螢點一般在海馬體上棲息明滅,時時刻刻,新覆蓋舊——想要喚起鄭學望對細節的記憶,還要花點時間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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