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大金主呢多半攤上事兒了,我盲狙是上回意外掃黃掃到的那個小黃『毛』, 他正被緝毒組追著但還沒抓到, 非常害怕丨警丨察採集dna入庫做文章。於是他、他的同夥或者諸煥,抱著小曼的屍體去浴室清理了下半身的痕跡,因此造成了屍體挪動的現象。接著, 他們讓諸煥——這位已經收買好了的社會底層閒散人員——對著屍體□□。
“理所當然,這樣屍檢所檢查到的□□就和那位大金主毫無關係,而ktv是個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警方不會針對現場進行指紋『毛』發鑑別,這毫無意義。再加上——至少目前來看,小曼的死亡是一起意外,警方追根究底的可能『性』並不高。有了諸煥這個頂在身前的替罪羊,大金主就能安然無恙,繼續花天酒地。
“從頭到尾,諸煥都只是一個小嘍囉,替罪羊。”
一切分析結束,紀詢一錘定音。
原本就納悶諸煥為什麼要對攝像頭搔首弄姿的譚鳴九聽到這裡,思路豁然開朗:
“所以他在攝像頭前的種種,都是為了給自己留後路?”
“顯而易見。”霍染因說,“一方面,諸煥和金主達成條件,接下了這項交易,不敢隨隨便便破壞交易;但另一方面,他沒到現場不確定死者死亡是否有蹊蹺,怕頂罪頂成了殺人罪,所以特意留下一個後手。他找莫耐給自己化妝,如果有事,攝像頭正好是證據;如果沒事,就當這一切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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