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次日,範思成剛到辦公室,張華明就來彙報工作。他要彙報的當然是有關豐門兩個案子的事,按照張華明所說,埋伏範思成和偷水管的都是周順良,但是周順良卻堅水管失竊和他一丁點關係都沒有。
“你來找我是什麼意思?”範思成對水管失竊之事是極度的憤怒的,誰也別想有什麼人情可講。
“那輛包子鋪大叔發現的綠色貨車已找到,車主是吳一鳴書記的小舅子,但是,他在昨天中午的時候已報失。車子也在石城和端城交界的地方找到,只是,水管還沒找到。”
“然後呢?”
“我覺得,吳一鳴的小舅子很可疑,是不是帶他回來審一審?但他是石城人,我們到石城帶人,手續上有點麻煩。”
“有什麼麻煩的?難道不是龍南人犯了法,你就沒辦法執法了?”
“那小子的岳父是市政協主|席,聽說關係很廣……。”
啪!
張華明還沒說完,範思成重重的拍了一掌桌子,瞪著眼罵道:“華明同志,你這是怎麼了?如果有證據證明他有嫌疑,用得著看他岳父,看他姐夫是誰嗎?告訴我,有沒有證據?”
“有,有人證明他報假案,他為什麼要報假案?這明顯是為後續的犯罪做掩飾。”
“證據可靠嗎?”
“可靠,已證實。”
“好,帶人。老張,我告訴你,以後辦案,只看證據,不必看人,更不必看關係。只要你的證據確鑿,就算是省長的親戚你也可以帶回來,不必廢話。”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