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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勞,又是這個混蛋,前幾天範思成就想把龍南大酒店給封了的,但當時因為很多來以加大會的客人住在酒店裡而不得忍住了。今天,客人基本上都離開了,是不是可以行動了呢?
範思成細想了一下,好像還不能行動,因為缺少李勞這傢伙的犯罪證據。
有些事,有些證據,是有時效性的,時間過了,要麼消失了,要麼作用大打折扣。比如,那晚上保安圍攻範思成,當時可以乘勢封鋪拉人,直接將襲擊圍攻縣長的罪名扣給酒店。但是,現在卻已扣不了,因為這件事已當成是保安的個人行為給處理了。雖然,保安和酒店有僱傭關係,但他們的行為現在卻扣不到酒店頭。
龍南大酒店現在封不了,但那個什麼五拐酒吧卻是封定了,李勞抓不了,但王小五和吳七是抓定了。
範思成是一個雷厲風行的人,從臨江茶品出來,他就給張華明打電話。
“老張,失火的事有沒有什麼進展?是意外還是縱火?”
“可以肯定是縱火,因為我們在現場找到起火點,並找到點火的助燃物的殘留。但是,是什麼人給的火,現在還沒有線索。”
“嗯,對於縣裡的刑警來說,能在現場找到點火的證據已不錯了,同志們辛苦了。”
範思成肯定了縣局刑警們的工作,對於一個小窮縣的刑警來說,他們的能力和裝置都是非常有限的,他們最拿手的就是走訪找線索,縣城不大,地上的人地下的人他們都熟悉,甚至可能還是鄰居,所以這種地方的警察,查偷東西查打架,比大縣大城的警察要快。但要查智力型的高階犯罪的案子,他們就有心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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