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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的日子在半個月後,那時天氣更熱,肉食準備早了肯定是留不住的,提前一天就剛剛好,打回來就收拾出來燉好,剛好第二天用。
二柱趕緊道謝:“那就說好了,打獵的事兒我不在行,只能麻煩三哥了!到時候我把猛子也叫過來幫忙!”
三人說著話,便解決了晚飯,二柱把該說的說了,也沒多耽擱,直接就離開了。
背袋子大米回去什麼的就是個玩笑話,他才沒那麼傻大老遠的真給揹回去呢,反正結婚前還要來一次到時候他趕輛車來一起拉回去就完了。
送他出去的時候孟得魁冷冷的嘲諷了他兩句:“我說二柱你好賴也算有錢人了,買輛腳踏車有那麼難嗎?你說你這擔驚受怕的掙點兒錢有啥意義?”
二柱就:……好像你掙那老些錢有給自己花過一分是的!
不過這話他也只是在心裡想想,孟得魁怎麼收拾盯著他錢的後孃的事他和張猛都是聽過的,當時他根本不以為意。
不就是十幾塊錢嗎?
給了她又能怎麼樣?
可是現在事情輪到他身上,他再看三哥乾的事兒,不由暗暗伸出大拇指,三哥高啊!
一次出手就絕了他後孃的心思,刀子不割在自己的肉上是不知道疼的!
估計三哥的後孃這輩子都不敢打三哥的主意了!
要不,他回去也後也把自己的存摺從他娘那裡偷回來?
可是,他娘是親的啊!
萬一被他娘發現,會不會把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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